上周,在客廳吃飯時!我家媽媽突然問我兩夫妻說:「你們是不是有在收看振道的付費頻道還是電影?」,被這樣突然一問,心中第一個飄過的想法是:「我們沒有訂閱無碼頻道喔,現在都嘛網路上看了啦!(誤)」,結果拿出帳單一看,發現有一筆名稱為:「數位 DTA 特選頻道」的收費項目!這是什麼?全家完全無人知,於是便打電話到凱擘大寬頻客服詢問,結果不問還好,一問支後真相讓人驚呆了!
客服說:「這是 HD 頻道,可以收看高清晰節目」,這時我覺得有點疑惑?畢竟第四台類比頻道當初轉數位第四台頻道,訴求不就是能收看高畫質頻道嗎?怎麼會是另外收錢才能看高畫質頻道?況且每個月不是都已經有繳 5xx 元月費了?為什麼又冒出這 99 元?依據上面的論點再詳細詢問,客服才又說「數位 DTA 特選頻道」指的是「202 台之後的頻道內容」,哇咧~那一開始就說清楚嘛,前面扯一堆是怎樣?
於是我又問了;「為什麼這個要收錢?是另外訂閱的嗎?我們沒有訂啊?」,客服說:「這是當初申辦時贈送的三個月試賞期,期間過後如果沒有打電話到客服要求停用,就會在贈送期過後開始寄送帳單收費,而這資訊都有發簡訊到訂戶的手機做"告知"」。
好~抓到兇手了,訂戶手機是我家父親大人的,而他就是那種不管是功能型手機還是智慧型手機都不會看簡訊的人,因為他說簡訊多是帳單繳費通知、廣告或詐騙,所以平常根本不看簡訊!
回到那句「因為有發簡訊通知,你們又沒有打電話到客服表示取消,所以就開始進行寄送帳單,我們已經有做簡訊告知了」。我反問:「請問,你們有獲得訂戶同意嗎?能調出客戶同意的意願證明嗎?通知簡訊有做同意請按 1、不同意請按 2 之類的確認嗎?」,客服說沒有,因為他們已做通知義務,沒有打電話要求退租就代表願意繼續收視那個「數位 DTA 特選頻道」,發現問題點了嗎?對~就是這個!
好樣的,原來只要有簡訊通知且你沒有回絕,就代表你願意繼續「付費」,一項服務從「免費」進入「收費」竟然不需跟消費者重新簽訂契約,就自動出帳單收費?而這種非面對面的交易,竟是一則簡訊就要你買單?整個過程沒有經過客戶「簽署同意」的憑證是我在意的點!
凱擘大寬頻之新竹振道出帳單,然後以用戶看不懂的「數位 DTA 特選頻道」項目列於帳單中,這名目別說長輩看不懂,年輕人你看的懂嗎? (我身邊還真的不少人收到帳單都不看明細,不管是信用卡、電信帳單還是第四台頻道業者的帳單,因為他們說很多名目根本看不懂) ^^#
利用消費者完全看不懂的名目內容,且在使用者不知情狀況下得利,客服卻義正嚴詞的說:「是你自己願意繳的,你可以不繳啊!」,哇塞~感覺這手法不賴耶!我以後也想開一家公司這樣做啊!或者我等一下傳個簡訊給朋友,說你名下財產都是我的,我有發簡訊善盡告知義務,你沒回應就表示你同意了!事情是這樣的嗎?
同樣的狀況,還有網友回報凱擘在台北將同樣項目直接灌入「月收視費用」裡面,也就是原本標準定價是 NT$490 元/月,結果在三個月繳一次的帳單中,3 個 月應繳是 NT$ 1470 元才對,帳單價格竟變成 1,767 元???????住戶打電話給客服才發現費用裡面被多埋 99 元/月費用,等於 3 個月多出 NT$297元,這費用並沒有另外列出來,而是被灌在月租費合計呈現!沒錯,沒有列出溢出的 99 元費用名目,它們藏起來了......被藏起來了啊.........
網路方便,詢問萬能的 Google 大神之後發現,原來類似狀況在 2013 年就發生,且不只新竹振道,其它縣市也是!
可怕的是,即便時間來到 2017 年,這行為依舊繼續在相同的產業發生!報導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30611/35075570/
(上圖取自蘋果日報 2013 年 06 月 11 日報導,新聞報導點此:請點我)
在 2013 年的新聞內,消保官賴淑青表示:「業者贈送付費頻道,申裝書內註明不願續看須主動取消,已違反《消保法》平等互惠原則,若要消費者付費,應該由消費者同意,才可列印帳單要求繳費,已繳費者可主張退費,業者應立即改正」,唉唷…….竟然是違法行為,那 2017 的客服是在大聲什麼???? (最後有錄音檔)
看到這裡,對於業者利用讓人看不懂的帳單名目進行收費,我個人深表不恥!賺錢有道,更該走正道,尤其現在收視第四台的族群多數是長輩,更不用說要長輩知道什麼叫「數位 DTA 特選頻道」?難道寫「202 台後之收視套餐月租費」有這麼難嗎?
更可惡的是在申辦時,用試看三個月的贈送為名義塞給你,三個月時間過後,卻只以「簡訊告知」就代表你同意繼續訂閱,完全不須用戶做任何回傳同意或簽署任何合約即可生效?這真是太可怕了!這種行為跟之前詐騙利用法院寄送「支付命令」給你,就能查封你名下財產又啥不同?
客服的態度是:「我們有做簡訊通知,是你們沒看!我有寄帳單過去,是你自己要繳錢的」,結案!凱擘大寬頻 vs 新竹振道這真的是好棒棒啊!
不管你是有電信帳單、第四台帳單還是其他任何租用服務,一開始說要給你試用,到期後不會主動停止也不會問你要不要續約的,都要多加注意!不然一開始讓你或長輩以為是免費,後面再來悄悄吸你的錢,每個月幾百元也是錢啊!
我不知道有多少家庭也發生這樣的狀況,您查看過家裡第四台頻道帳單嗎?你知道「數位 DTA 特選頻道」是什麼嗎?快去看看帳單明細項目,如果你跟我一樣有些帳單是爸媽家的,也快幫你的爸媽看看吧,每戶悄悄收你 99 元,每個月…….
最後附上一直不斷插斷我說話的客服對話內容!而這通話錄音中,是客服人員同意讓我 PO 文的!希望能完成她的心願~
音檔說明:通話時間:2017 年 03 月 01 日下午 17:17 分,通話長度 9 分 6 秒
2017 年 03 月 02 日更新:
在我發文後的隔天上午 11:48 分,我接到新竹振道的來電,是另外一位男性人員打來的,他表示:「經過公司內部討論,我們同意將此將費用退還給你」,聽到這我瞬時覺得有點感動,原來這家公司有做後續討論,這表示他們有重視消費者意見,並願意進行後續改善措施,感覺是挺不錯的!結果.....後面補了一句:
「但公司希望你把文章下架」
我只能跟電話方那頭很客氣的男生說:「再麻煩你回報公司,我無法達成他們這個"希望",如果今天同意退費是因為我在網路上貼文的關係才願意,那.......很抱歉」!(通話錄音檔的部分,我先保留不公佈)
啊哩!前一天,你們振道客服很不客氣的要我「歡迎公佈」,今天換另外一位帥哥又「希望」我下架,你們真的搞得我好亂啊!不過很抱歉,我真的不是神龍,無法連續完成你們二個「希望」,下一次要實現願望,要等一年唷!真抱歉啊~
回顧我 2/21 打電話給客服,花了近半個小時沒有獲得答案與解決,直到一週過後 3/1 接到電話,一個完全搞不清楚態度又不好的小姐,又讓我把之前的內容重新講一次 (表示打電話來之前根本沒搞懂前一通電話我講的問題),等我講完之後她又說要去問主管!只是這次比較快,約莫半小時後就來第三通電話 (也就是上面錄音檔的電話),但很可惜卻是告訴我:「是你們自己沒有來電取消,我們已經發簡訊善盡告知義務,而且我們寄了帳單你也繳費,表示你要用」,最後結論就是我們自己跳坑、長輩沒看簡訊活該,然後說要公佈就去公佈,結案!
現在同意退費,竟然是因為網路文章壓力,而不是因為這種收費有爭議,反省點不在流程改善也不是站在消費者立場著想,或許就是立場不同吧!我是顧客~我有我的立場,並不是我花錢就最大,我願意花錢但要花在我願意的地方,而不是單方面用簡訊片面通知就要收錢,你有問過我願意嗎?
整件事情,我家父母溢繳的總累計金額,退不退我真的無所謂,客服也很大聲的說:「我們已經發簡訊善盡告知義務,歡迎公佈」,這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!如果一開始我打電話給客服,就願意把這種陷阱費用退給我並且表示歉意,那這件事情或許就沒了,但讓我公佈的是誰?是你們自己........
假如在你們內部開會後決定要退款並致歉,或許我可以在網路文章後更新補上:「新竹振道聆聽消費者的聲音,同意進行退款與改善」,原本的負向或許能變成正向結尾,但搞砸這個完美 End 的,還是你們自己!
有人問我到底想要什麼?我不是要錢!重點是「振道的正道」
我沒有要什麼,要不要把這沒經過消費者同意的款項追回,對我來說已經不是重點!我一開始打電話到客服,確實是想幫父母把溢繳的錢要回來,但 3/1 客服小姐提油救火之後,事情已經不在退款與否!而是整件事情的荒謬與態度讓我覺得無法容忍,千來元金額對我不是什麼負擔,我也不奢望、不要求收回這些錢,對這種不公不義的事情,甚至是要我自己再花幾千元去買 FB 廣告,提醒更多人注意這件事情我都願意,因為重點真的已經不是錢!
做生意,正正當當!君子愛財,但要取之有道!收入很重要沒錯,但不該挖陷阱給你的顧客跳,顧客沒注意跳進去還要被指責:「是你自己沒拒絕的耶!」,身為新竹地區唯一的第四台頻道業者,身為頻道業者數一數二的龍頭,在出門做生意時請好好照顧這些還願意使用你服務的顧客吧!現在網路發達、電視盒普及、網路收視變得相當容易,第四台業務真的已經不是這麼不可拋棄,如果連珍惜這塊市場的心都沒有,反而是挖洞給還願意支持你的消費者跳?這是對的嗎?當消保官在 2013 年都說這種方式不當,業者卻還用這種方式跟消費者收錢?涉及收費陷阱與帳款溢收的問題,已經是觸法問題了啊!NCC 你還在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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